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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2007学年度国家助学贷款需求额度的通知

各院校助学贷款管理部门:
  为与北京银行协商落实市属、市管院校2007学年度(2007年9月——2008年9月)国家助学贷款审核发放事宜,请各院校抓紧进行本校新、老学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摸底、统计工作,按6000元/人∙年标准计算本校助学贷款年度需求额度,于2007年10月15日之前按附表要求填写报送我中心。逾期按学校本学年度无贷款需求处理。
  特此通知。

  附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2007-2008学年国家助学贷款需求额度申请表

 

北京市学生资助事务管理中心
2007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