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校助学贷款管理部门: 为与北京银行协商落实市属、市管院校2007学年度(2007年9月——2008年9月)国家助学贷款审核发放事宜,请各院校抓紧进行本校新、老学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摸底、统计工作,按6000元/人∙年标准计算本校助学贷款年度需求额度,于2007年10月15日之前按附表要求填写报送我中心。逾期按学校本学年度无贷款需求处理。 特此通知。
附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2007-2008学年国家助学贷款需求额度申请表
北京市学生资助事务管理中心2007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