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8月)
为加强专项经费管理,明确年度部门预算投入,科学、合理分配教育经费,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现编制2008年度教育部门预算投入方向与项目指南。
一、确定部门预算投入方向的总体思路和目标
确定2008年部门预算重点投入方向,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全市教育事业“十一五”规划为依据,充分发挥公共财政的保障、支撑作用和引导、激励作用,服从和服务于提高教育发展质量这一中心任务,统筹安排,突出重点,分类投入,解决难点,重点投向城乡教育协调发展,提高教育质量和调整教育结构。通过年度投资,职业教育的应用性进一步增强,教育基础设施条件得到进一步改善,人才队伍建设取得明显成效,资金使用效益明显提高,逐步建立符合首都教育发展规律的预算制度。
二、确定部门预算投入方向的基本原则
(一)坚持规划引导,保障重点
年度部门预算项目要与“十一五”规划的年度实施紧密结合,符合规划精神,着力保障规划实施中的重点、制约教育发展和人民群众关心的重点、难点问题,以规划实施引导资金投入,集中财力解决主要问题。
(二)坚持持续投资,分步推进
根据教育发展总体目标以及教育周期性长的特点,对跨年度的项目在制定好分年度投资计划的基础上,采取分步推进的方式进行,以保证资金投入效益的整体性和连续性。
(三)坚持维护公平,均衡发展
按照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决定的有关要求,进一步优化教育结构,维护教育公平,促进教育持续健康发展。年度预算首先以公平为导向,保障教育教学基本条件为重点,均衡配置教育资源。
(四)坚持绩效优先,强化管理
年度部门预算项目应该具有明确的目标,应对促进教育一个领域或一个方面发展产生明显的效益和作用;同时预算项目要强化科学论证和财务制度管理,保证资金投入和使用的科学性。
三、2008年度市对区县教育补助支持方向与项目
(一)投入方向
以全面提升基础教育发展质量为目标,以促进均衡发展为导向,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及北京市实施意见、《北京市关于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若干意见》、《北京市教育十一五规划》、《北京市中小学办学条件标准》、《首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计划》等文件为依据,加大义务教育投入力度,落实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各项要求,2008年在保障本级投入依法增长的基础上,新增教育经费用于农村教育的比例不低于70%。投入的重点向促进内涵发展的软件建设、农村中小学、城区办学条件困难学校倾斜,通过改善办学条件和提高办学效益,促进教育均衡化发展,进一步提升基础教育整体质量水平。
根据《北京市中小学校办学条件标准》(京教策[2005]8号),为实现到2010年《办学条件标准》主要项目基本达标的目标,各学校、各学科投入方向要与《北京市中小学校办学条件标准》紧密结合,首先保证办学条件标准内项目,在专项资金安排上以基础教育均衡发展为目标。2008年各区县结合本区县教育发展目标及分年度实施计划申报项目,在统筹发展的基础上,优先发展纯初中学校、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主要项目的达标。2008年全市将完成200所小学、160所初中及九年一贯制学校达标任务。为推动并促进体制改革校划转工作全面实施,按照《办学条件标准》,2008年将体制改革校纳入市级重点支持范围。
(二)重点项目及预算经费
1.保障市委及市政府确定的重点工作、实事工程、折子工程等项目。
2.各项减免政策
各区县根据2007年9月本区县各类学生在校生实际人数,做好各项教育减免资助政策经费的测算和预算经费的落实工作。
(1)“两免一补”教育减免政策经费,按照分项目、按比例的经费保障机制,市、区县各承担50%。
(2)来京务工就业农民子女免借读费、设备补助等政策经费
一是,落实《关于贯彻国务院办公厅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义务教育工作文件的意见》精神,进一步做好我市对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依法实施义务教育的工作,继续支持对符合条件的来京务工农民子女在义务教育阶段就读的免借读费政策。按照分项目、按比例的经费保障机制,市、区县各承担50%。各区县要确保政策落实到位。
二是,区县教委负责安排全日制公办中小学接收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入校借读,并适当选择流动人口集中地域将有关中小学办成适应流动儿童少年教育和教学的学校,区县政府应保证这些学校的正常运转经费。市级专项资金重点补助对接收学生较多的公办学校、已批准的民办学校改善办学达标中的教育教学设备。
三是,为鼓励和支持民办中小学接受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就读,规范未经审批的民办打工子女学校,区县政府可调剂、建设符合安全规范及教学要求的建筑作为校舍,市级经费配备或由区县调剂必要的教学设备、修缮公办学校校舍,借给符合办学要求的、已批准的办学单位使用,已有校舍经批准的办学单位也可借用。房屋资产归所有权单位,仪器设备资产归区县教委所有。
(3)高中人民助学金教育减免政策。市级负担甲等人民助学金经费的50%,区县负担乙等人民助学金经费。
3.解决农村基础教育建设中的突出问题
(1)为农村寄宿制学校改善生活条件
2008年继续改善农村寄宿制学校的生活条件,各学校根据条件改善学校食堂及卫生设施。各区县要为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浴室、学生食堂。市级经费主要用于配备、补充浴室及食堂设备。市级为山区学校、距离城镇较远的学校、特殊学校等寄宿制学校配备一辆旅行车,确保寄宿制学校生活所需。
食堂、浴室项目由各区县申报文本,项目明细到学校。寄宿制学校生活用车由市教委统一采购、调拨各区县。
(2)改建学校旱厕所
在2007年市级支持部分学校旱厕所改造的基础上,2008年市、区县继续安排专项资金对有条件的学校(有基本的市政设施,污水处理达到环境保护要求)全部完成旱厕所改造任务。
各区县申报项目文本,且项目要落实到学校。市级财政按区县所需改造校数的50%全额负担,剩余50%由区县统筹经费负担解决。
(3)改造学校土操场
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制的决定》(国发[2007]7号),为学校开展体育活动提供条件保障。对没有达到环境要求的学校土操场进行改造。操场改造要采取因地制宜的措施,学校规模较大、学校周边人口密度的学校可改造为塑胶操场。
各区县申报项目文本,且项目要落实到学校。
4.提高中等职业教学质量,推进新型农民培养、培训和学习型城市建设
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大力推进首都学习型城市建设的决定》,努力提高职业教育现代化水平,全面推进学习型城市建设
(1)按照北京经济结构、产业结构调整以及劳动力市场需求,围绕我市重点发展的现代制造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都市型农业等产业对技能型、实用型人才的需求,加快技能型人才培养,大量培养技术技能型人才、知识技能型人才和复合技能型人才。进一步改善实践教学条件,提高学校实训装备水平,全面提升学生的专业技能水平和综合职业能力,提高学生的动手能力和职业技能训练,重点支持示范校建设。
一是,加强职业教育发展的理论与实践研究:对北京主导产业技能型人才需求与职业教育发展策略研究,市场机制下职业院校发展研究,“技能+基础”成人学历教育教学模式改革研究,教育教学改革、课程体系改革、教材建设与开发研究,实训基地建设标准、运行机制研究,学生管理理论与开发学生潜能研究等;
二是,加强职业院校基础能力建设:按照《北京市“十一五”期间中等职业学校专业及实训基地重点建设项目》,加强全市职业教育重点实训基地建设,按首都社会经济发展与企业对人才培养需要,在省部级以上重点职业学校实施实训基地建设项目,培养社会需要的实用型人才;
三是,推动职业学校教学改革,提升中等职业学校教学质量:用于中等职业学校重点专业课程改革和专业教学指导方案、核心课程标准的制定;开展全市技能大赛,通过竞赛引导学校重视技能人才培养,强化技能训练,并营造利于职业教育发展的社会氛围。
以上内容中,实训基地建设项目由各区县按市级预算管理要求申报文本;课程改革及研究项目由市教委相关处室统一申报。
(2)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委、市政府有关社会主义新农村工作的战略部署,继续推进新型农民培养和培训工作。
按照北京市“十一五”期间教育发展规划;市教委《关于加强乡镇、村成人文化技术学校建设的意见》;市教委、市农委、市财政局《关于实施培养和造就首都郊区社会主义新型农民行动计划的意见》;市农委、市教委、市财政局等七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推进北京市农村劳动力培训与就业工作的意见》等文件要求,开展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提高农民技术文化水平。2008年重点支持的项目是:
一是,培养社会主义新型农民,提高京郊农民的学历层次和整体素质。市级对优秀培训站点给予设备经费奖励。
二是,加强乡镇、村成人学校建设,市级重点加强对示范乡镇学校、新农村建设试点村成人学校教学设备,夯实农民终身教育体系建设。
三是,实施“科教兴村,送教下乡”工程,为农民学习新技术服务。市级采取集中采购方式,为10个远郊区县配发流动科技普及宣传车。
四是,加强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与就业工作,促进农民脱贫致富,加快城市化建设的步伐。
以上项目,由市教委相关处室通知项目区县申报。
(3)大力推进学习型城市建设。
一是,依托北京市广播电视大学,全面启动学习型城市远程网络学习平台建设,逐步形成覆盖城镇和乡村的,能够满足全体市民多种学习需求的互联网学习平台。具体要求是:依托远程教育网络,发挥广播、影视、数字传媒等技术优势,建设和完善市和区县综合性学习网站,开发学习资源,积极发展各类数字化远程教育。具体项目包括4项:北京学习型城市远程教育学习资源建设,北京学习型城市网站系统建设,北京学习型城市网站学习平台系统,区县终身学习远程服务平台建设。
二是,大力推进各类学习型组织建设,加强创建学习型组织骨干队伍建设,推动城市和农村地区的继续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具体项目包括3项:创建学习型组织先进单位奖励,创建学习型组织骨干培训,市民继续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项目奖励。
三是,加强学习型城市建设的理论研究与交流。发挥首都理论研究人才聚集的优势,委托教科院组织专门人员研究北京市民学习需求与终身学习服务体系建设及社区教育资源整合模式的研究。
此项目由市教委相关处室通知项目区县申报。
5.基础设施改造与建设。
坚持当年出现危房,当年抢修完毕的原则,各区县要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危房修缮,确保各类学校校舍安全。根据各区县情况,市级安排专项资金用于中小学校舍危房改造与修缮、校舍抗震加固、中小学、幼儿园校园安全建设。
此项目由区县申报文本,项目落实到学校,各区县按市教委、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基础教育校舍维修改造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京教财[2007]5号)要求分担项目经费。
6.新建、接收小区配套学校补助
根据《决定》精神,结合我市城市整体修编规划和建设任务,以及区县落实规划具体目标,发挥区县在中小学布局结构中的统筹作用,2008年对新建、合并学校;接收小区配套学校予以补助。
按照市、区县共同负担的原则,市级专项补助以办学条件达标为依据,补助教学设施及教学设备补充、更新,补助对象为校舍土建已经完成或在年度内能够完成的学校。区县负责校舍修建及教育设备补充、更新等项目;
7.信息化建设
各区县要提高信息化资源投入的管理水平与使用效益,切实为提高教育教学水平服务。设备购置要与市级教学需要相适应,硬件配备要与教师能力培训、学校管理制度建设相适应。2008年市级资金仍本着重点支持农村地区学校的原则,主要用于教师用计算机及多媒体教室的配备;各区县资金主要用于学生用计算机配备、城域网及区域网络中心建设、各类人员专项培训、资源开发与资源管理能力建设及维持日常应用的投入等。
(1)信息化设备配备。按照市区两级分项目投入原则,市级主要配备教师用计算机及多媒体设备;区县安排学生用计算机及区域网络建设资金。各区县要制定项目分年度实施计划并考虑学生用计算机的更新,在经费安排上保证落实。
(2) 城域网及区域网络中心建设、升级补助。现代化的教育教学与学校管理离不开网络的支持,各区县应承担起城域网及区域网络中心建设、升级的经费,市级将根据区县财力状况,对财力较困难的区县予以一定经费补助。
(3) 加强学校管理,建设管理平台。教育资源平台、北京市市中小学数字图书馆数字图书资源更新采购、学生卡采购及卡的账户管理费、中小学管理信息系统、《北京市中小学校办学条件管理系统》升级、改造、系统维护、及数据统计分析。按照市、区县管理职责,市、区县两级分别负担各自的管理系统维护等所需经费。
8.实施高中课程改革、提高普通高中教学质量
根据《首都教育2010发展纲要》中“适当进行普通高中布局调整和资源整合,把示范高中建设,扩大高中优质教育资源的供给能力与办学相对困难学校相结合”,2008年根据实际情况,开展郊区县示范性高中基本建设和评估工作,着力加强城区优质高中建设的力度。要加强和关注对示范高中和普通高中的发展和引导,特别是围绕高中课程改革,对教育教学基本设施、教师队伍培养、课程教材的开发、教育教学研究活动的开展安排专项资金。
改善办学条件项目由区县申报,高中课改项目由市教委相关处室统一申报。
9.民族教育、特殊教育、德育教育、工读教育和学前教育
(1)民族教育
按照《关于落实第五次全国民族教育工作会议精神的意见》提出的:优化资源配置,办好每一所民族学校及内地高中新疆班、西藏班,增强对民族学校的扶持力度,继续在市级教育费附加中设立民族教育专项经费用于支持民族学校改善办学条件的规定,2008年市级重点支持民族学校多媒体和专用教室设备购置。
项目由各区县申报。
(2)特殊教育
深化特殊教育教学改革,加大对特殊教育的经费投入,为实现特殊教育学校均配备现代化残疾学生康复设备和教学设备目标,2008年继续支持部分学校的随班就读资源教室建设、特殊学校康复训练设备、培智学校课程改革、特殊教育示范校建设等。
项目由各区县申报。
(3)德育工作
根据《北京市“十一五”时期教育发展规划》和《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工作行动计划(2005—2010年)》提出的工作任务要求,按照“突出重点、着眼建设、创造条件、服务学生”的基本思路,支持具有时效性的德育研究,促进家教合作。2008年市级重点支持以下项目:
一是,综合实践课程资源开发及课程德育建设项目。指导全市各区县建立学生社会实践、社区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完成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开设情况、教师配备、课程资源配备情况的普查;树立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德育课程教师典型;支持基础好、有条件的区县率先建设3—5个市级示范性学生德育实践活动课程资源基地。
此项目由区县申报,市级评估。
二是,数字德育平台 建设项目。按照市、区两级投入的原则,支持区县完成区县级数字德育平台建设的任务(尚未建有数字德育平台的区县提出项目文本);支持东城区、海淀区、丰台区及市教委本级的市级数字德育平台建设,研发市级信息化学生社会实践管理系统,初步完成“六百”网络德育资源建设工程。
三是,首届中小学德育工作十项成果奖项目(市教委提出名单,区县列文本)。
四是,推进新型家、校、社协作的德育工作新机制建设项目。在原有家长委员会、家长学校等基础上,在小学、初中、高中、职业学校支持各区县各建设4个家长教师协会试点学校,探索学校与社区协作的新模式;支持建设市级网上家长学校,建设现代化的教育与社会沟通、交流、服务的新方式 。
五是,班主任队伍专业发展建设、奥运德育项目。建设具有专业能力的新型班主任队伍是2008年德育骨干队伍建设的重点,将重点建设班主任培训课程体系,班主任名师工作室;举办班主任基本功大赛。开展全市中小学生社会礼仪知识大赛。
六是,德育研究项目。支持朝阳区、石景山区开展务工子女、贫困家庭子女品德培养研究。
以上项目由相关区县及市教委相关处室填报。
(4)工读教育
2008年市级专项经费主要支持工读学校完成改善办学条件的任务,力争2008年全市工读学校达到新颁办学条件标准。
项目由各区县填报。
(5)学前教育
落实学前教育“十一五”规划,到2010年全面普及学前三年教育,办好一批市级示范幼儿园,改善幼儿园办园条件。乡镇中心幼儿园全面纳入级类管理,提高各级各类幼儿园办园质量。加强学前教育课程建设。投入重点:乡镇中心园建设、2008年示范幼儿园评审验收、早期教育示范基地建设、市级示范园与乡镇中心园手拉手工作、城市基础薄弱园建设、北京幼儿园信息化基地。以园为本教研制度建设、奥尔夫音乐课程教学法推广、幼儿园玩具图书馆课程建设、培训与推广、特殊儿童随班就读个性化课程教育方案研究、《园本课程实践与理论探索》丛书、“十一五”0—3岁早期教育课程方案。
改善办园条件项目由区县填报,其它项目由市教委相关处室通知区县填报或由处室填报。
10.中小学科研经费及体、美、校外等学生活动
(1)我市义务教育课程改革、普通高中新课程改革已进入全面实施阶段。全面总结九年义务教育课程改革的管理经验,推广行之有效的教学方法;重点做好高中课改的启动与实施的资源开发和支撑。开展各项教学、科研活动及课改后出现的重大的普遍性的问题研究,及时发现教改中的问题并通过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推动教改实验,提高教育、教学水平;与新课改相适应有步骤地推进小班化教学试点。市级经费安排课改、科研经费补助及在有条件的学校进行小班化教学试点。各区县也应安排资金用于支持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特别是课程资源的开发。
以上项目由市教委相关处室通知项目单位填报。
(2)2008年市级经费支持开展好学校体育、美育、卫生和国防教育工作,积极推进素质教育。各区县要相应加大对其投入的力度。
一是,市级支持组队参加全国第十届中学生运动会的活动经费。
二是,继续开展奥林匹克后备人才试点学校建设,为国家培养和输送优秀的体育人才。
三是,继续办好北京学生金帆艺术团,改善硬件条件,提高整体水平。
四是,加强和引导艺术课程的改革和试验工作,提高教学水平;鼓励和支持开展国内、外青少年的文化交流活动。
五是,开展学校体育、艺术、科技活动,为学生提供丰富多彩的实践平台。
以上项目由市教委相关处室组织申报、评审。
(3)继续抓好校外教育、科技教育。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6]4号)和《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校外教育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京办发[2006]21号)精神,加强校外活动场所建设,进一步落实公益性原则,满足广大青少年参加校外活动的需求,不断改善校外教育机构办学条件,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市级专项支持以下项目:
一是,建立一批高水平、高质量的科技、艺术、体育及综合活动室,改善办学条件。
二是,为区县新建、改扩建校外活动场所增添部分设备、设施。
三是,建立一批互动式、参与式的活动项目,支持区县校外教育机构开展公益性活动。
以上项目由市教委相关处室组织申报。
11.加强基础教育教师与校长队伍建设,全面提高教师专业素质和能力
以坚持“统筹规划、资源整合、开放创新、提升技能”为原则,以全面提高教师队伍师德水平、学科素养、学术能力、业务素质为目标,切实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促进基础教育均衡发展;加强职业院校专业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队伍建设,全面提升教师队伍素质;提升拔尖创新人才和学术创新团队的核心竞争力,全面实施人才强教计划;努力建设一支师德高尚、结构合理、素质良好、适应首都教育发展的高水平、高素质的教师队伍。
2008年各区县要加大对教师培训的投入力度,确保教师培训经费的落实。市区两级将分层次对各学科教师进行全员培训。组织教师开展形式多样的专业学习研修活动,建立教师远程学习培训、研究交流的网络平台。加强对中小学校长及骨干教师的各级各类培训,更新教育理念、推广成功的教学与管理经验,提高校长和骨干教师的教育、教学管理水平,以提升教育整体质量。
(1)全面实施北京市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工程
认真落实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和市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职业院校教师培训工作,以“北京市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工程”为依托,促进职业教育的内涵发展和质量提高。重点建设以下项目:
一是,北京市职业院校教师培训基地建设:以信息技术、商贸、财经、机电、医药卫生、交通运输、建筑、旅游等八大类专业为主,全市建立10个教师培训基地,2008年重点建设财经和建筑两个专业类别的教师培训基地。
二是,企业人才引进:为缓解专任教师结构不合理,从相关企业调入的教师极少的情况,从企业引进职业院校急需的优秀专业技术人员和高级技术技能人才充实专业教师队伍。
三是,兼职教师:为加强学校专业教学与企业的联系,吸引一定数量的企业优秀技术技能型人才到职业院校兼任教育教学工作。
四是,专业团队选拔:以学校骨干特色专业为依托,遴选15个专业创新团队。
五是,骨干教师选拔:根据目前职业院校专任教师队伍年轻化的特点,对表现突出、能发挥骨干带头作用的优秀青年教师予以重点培养。2008年重点支持选拔300名骨干教师。
六是,教师到国内高校、科研机构进修、选派教师到国(境)外培训:资助200名教师到国内高校、科研院所攻读与本专业相关的硕士学位、做访问学者及学习单项课程等研修活动;选派与北京支柱产业、新兴产业相关的200名专业教师到发达国家参加培训与交流。共计占职业院校专任教师的6%。
七是,北京市职业院校教师到企业进行实践:为提高教师的实践技能,选派部分教师到企业参与企业的生产、经营和管理。
八是,北京市职业院校教师获取职业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是职业院校教师真正参与生产、经营、管理活动的必要条件,取得相应的证书是提高专业教师的专业水平和实践能力,加强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培养的有效途径。
(2)以加强中小学教师培训为突破口努力增强教师培训的针对性和时效性,以新课改教学积累的成功经验作为教师研修、培训资源,以各区县教师进修学校(研修中心分院)为基础,大力加强区县教师培训基地建设,为教师培训提供良好环境;继续深入开展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工作,为基础教育均衡发展提供师资支持。2008年重点投入:
一是,教师培训工作:充分发挥首都优质教师教育资源,整合力量为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所用。重点加大对城镇师资薄弱学校的人才支持力度,不断提高这部分学校的师资水平,促进学校均衡发展;继续深入开展“绿色耕耘”行动计划,加大对乡镇及以下农村中小学教师骨干的培训力度;开展市级学科教学带头和骨干教师培训,为他们的专业成长提供平台。
二是,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工作
继续实施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工作,2008年继续选派1000名左右的城镇保泰优秀教师到农村中小学全职支教一年,为农村中小学提供优质师资队伍,努力促进基础教育师资队伍均衡。
三是,区县教师培训基地建设
根据市教委印发的《区县教师培训基地建设标准》的要求,争取用3年时间使区县教师培训某地达到建设标准,加大市级财政对对区县教师培训基地建设的力度。
四是,农村中小学教师研修工作站
结合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工作和高校大学毕业生到农村支教工作,在城镇师资力量强的中小学设立农村中小学教师研修工作站40个,每年保证1000名农村骨干教师进站研修半年,促进其专业成长。
五是,特设教师岗位设置
在初中建设工程中的32所重点建设校设立100个左右的特设岗位(每校3-4个),设立专项资金,保证岗位设置的可持续性,利用特设岗位的示范辐射作用,提升32所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
以上师资培训项目由市教委相关处室申报、评审。
12、根据市教委、市财政局《关于调整北京市基础教育公用经费定额标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区县按照本区域公用经费达标计划,在年初预算中及时足额安排经费确保基础教育各级各类学校的正常运转;市级继续按照“通知”要求予以补助。
四、预算申报要求
(一)市教委相关处室、各区县申报项目要严格按照市财政局、市教委《关于印发市对区县教育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京财文[2007]2305号)要求填报。
(二)市教委相关处室、各区县申报项目全部录入基础教育项目库。其中,拨款单位名称及预算代码、是否履行政府采购等应在基础教育项目库中录入准确信息。项目名称按附件目录类别填写,如各项学生资助项目—高中学生助学金。凡由区县教委统一组织,或用款单位为非财务独立核算单位的,在基础教育项目库中填写的格式为:拨款单位:**区县教育委员会或**学校(财务独立核算单位),项目名称:先按附件目录类别填写,后面挂上项目落实单位名称。
(三)申报办学条件达标项目,不再评审;申报校舍修缮、操场改造、旱厕所改造、各项教育减免政策等有明确补助标准的,且市级按照标准及比例补助的项目,不再评审;其他项目需履行评审程序,其中,通过区县财政评审中心评审的项目,申请市级补助时不再评审,除此之外一律送市级财政评审中心统一评审。
(四)市级教育经费中教育费附加预算下达项目一律纳入国库管理改革财政直接支付范围。
附件:1.2008年市对区县教育补助项目申报目录
2.2008年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交杂费测算
3.2008年度免费教科书专项经费统计表
4.2008年义务教育阶段生活补助测算表
5.2008年度高中学生甲等人民助学金统计表
6.2008年进城务工农民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交借读费测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