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管发【2011】68号 关于北京市全面推行中职学生资助卡加强中职国家助学金发放监管工作的通知
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市分行、中国农业银行北京市分行、中国银行北京市分行、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市分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北京分行、中国银联北京分公司,各区(县)财政局、各区(县)教委,各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为进一步落实国家中等职业教育(以下简称“中职”)学生资助政策,规范中职国家助学金发放管理工作,促进中职教育科学发展,根据《中国人民银行 财政部 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全面推行中职学生资助卡 加强中职国家助学金发放监管工作的通知》(银发〔2010〕273号)要求,现就北京市全面推行中职学生资助卡(以下简称“中职卡”),加强中职国家助学金发放监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职卡是面向享受国家助学金政策待遇的中职学生发行的、用于国家助学金发放的借记卡。中职卡使用专用发卡银行标识代码,卡面式样统一设计,并印有“中职学生资助卡”字样。该卡的办理工作从2011年秋季入学新生开始实施,中职国家助学金统一通过中职卡发放。
二、中职卡免收开卡手续(工本)费,在学籍期间内享受免年费和小额账户管理费的优惠。优惠期过后,中职卡视同普通借记卡使用,不再具有中职国家助学金发放功能。
北京市中职卡发卡银行(以下简称“发卡银行”)暂定为: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市分行、中国农业银行北京市分行、中国银行北京市分行、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市分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北京分行。
中职卡由发卡银行制作。
三、中职国家助学金须严格按照财政部、教育部《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07】84号)、《财政部、劳动保障部关于做好技工学校国家助学金发放管理工作的通知》(财教【2007】85号)、《北京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实施办法》(京教財【2007】35号)、《关于免除中等职业学校城乡低收入家庭和涉农专业学生学费的通知》(京财文【2010】1247号)、《关于调整中等职业学校二等国家助学金认定范围的通知》(京教财【2009】9号)和《北京市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资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京财文【2010】2416号)要求,统一通过中职卡发放,不得以实物或服务等形式抵顶或扣减国家助学金。
因没有户籍或身份证明而无法办理中职卡的受助学生,由学生提供家庭所在地开具的相关证明,再由学校统一向同级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申请办理,采取特殊发放方式。受助学生的资助信息经同级资助管理机构审核后,由学校以特殊身份编码录入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中职信息系统”)或全国技工院校电子注册与统计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技校信息系统”)。
四、中职卡实行“一人一卡、集中申领、本人激活”。每位受助学生只能办理一张中职卡。各学校要主动联系中职卡发卡银行,做好中职卡集中申领工作,按照中职信息系统或技校信息系统中受助学生信息,向发卡银行提供受助学生有效身份证件(原则上为居民身份证,特殊情况可使用户口簿)复印件和学生或监护人手机号码或通信地址等必要信息,对于16岁以下的学生,除提供以上材料外,还要提供学生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及委托授权书,并对学生和监护人身份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积极配合银行做好国家助学金资金划转相关工作。
发卡银行统一办理中职卡后,分发给申领学校。申领学校负责将中职卡分发给受助学生。发卡银行发放中职卡时,要同时提供中职卡使用说明。使用说明中要明确激活方式、优惠项目及期限、使用范围及方法、安全使用提示等内容。中职卡由学生本人持有效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和学生证发放到发卡银行网点柜台激活后方可使用。
发卡银行应及时将相关办卡信息(含学生姓名、身份证号和卡号等)的电子及纸质清单反馈给学校。申领学校须再办卡成功后5个工作日内,将学生办卡信息及时录入中职信息系统或技校信息系统。
五、发卡银行应免费提供中职卡助学金入账短信通知服务。学生或监护人手机号码或信函地址由学校集中办卡时提供给发卡银行。学生本人办理激活手续时,发卡银行应向学生确认接受短信通知的手机号码或信函地址。
六、中职卡遗失或损坏时,学生本人持有效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到发卡银行指定网点按相关规定办理挂失及补换卡手续,并及时告知学校有关新卡信息。学校须及时在中职信息系统或技校信息系统进行修改。
七、中职卡持卡学生转学、退学时,学校应督促学生到发卡银行办理销户手续,否则不予办理转、退学手续。
八、发卡银行应免收国家助学金代发手续费,不得拒绝各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申请中职卡的业务,确保中职卡业务顺利开展。
九、中国银联北京分公司应协调中国银联总公司免收发卡银行有关中职卡发卡银行标识代码使用费、磁道格式检测费。
十、发卡银行应按月或按季将中职卡办卡和助学金发放信息以及中职卡补换卡和销户信息、业务信息等报送北京市教育委员会所属北京市学生资助事务管理中心,报送期按规定要求执行(报送内容、格式及要求详见附件1、2、3)。
十一、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高度重视。中职是我国高中阶段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担负着培养数以亿计高素质劳动者的重要任务,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中职实行以国家助学金政策为主的资助政策体系,是党中央、国务院为推动中职发展做出的一项重大战略决策和长期制度设计。全面推行中职卡,对于完善资助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加强中职国家助学金发放监管工作,防范利用虚假信息、流失学生信息等手段套取、骗取国家助学金等不法行为,促进中职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各有关单位要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从维护受助学生根本利益、促进教育公平和社会公平出发,充分认识中职卡推广应用工作的重要意义,认真探索运用中职卡解决国家助学金的及时、真实、准确发放问题,充分发挥银行卡在加强政府监管、信息监控中的重要作用。
(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形成监管合力。发卡银行、中国银联北京分公司要加强中职卡发卡账户实名制管理,防范中职卡义务风险。各区(县)财政局、教委应加强对中职学校的监督管理,杜绝发生套取、骗取国家助学金情况;各中等职业技术学校要认真落实中职卡各项管理规定,严格中职卡办卡的资格审核和使用管理;各单位要加强联系、沟通,建立信息沟通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协商解决中职卡发放和助学金发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切实协调解决中职卡发卡、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尽快启动中职信息系统、技校信息系统与各发卡银行信息系统有效对接工作。
(三)各级学生资助管理机构要加强对学生资助信息的审核和监管,各学校要将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名单及每月新增、减少受助学生信息,打印并加盖公章后张贴至本校,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四)发卡银行要成立分管行领导挂帅的领导小组,加大对中职卡项目的领导力度,做好相关业务和技术准备,规范中职卡发卡和业务管理、信息统计和报送工作,落实相关优惠政策,积极配合中职国家助学金的发放和监管工作,并加强对持卡学生安全用卡和风险防范的宣传教育。在中职卡业务正式开始前,要将相关管理规定报备人行营业管理部,同时抄送市财政局、市教委和市人力社保局。
(五)中国银联北京分公司应尽快协调中国银联总公司确定中职卡专用发卡银行标识代码,协助发卡银行做好卡片申请和入网工作。提升中职卡跨行交易服务水平,为中职卡使用提供安全、顺畅的受理环境。
(六)本通知下发前,已与中职卡发卡银行以外的其他商业银行签订国家助学金银行卡发放协议的学校,要在协议到期后,按照本通知要求执行。对于2011年秋季入学新生要统一按本通知执行。
各有关单位应将中职卡实施情况及相关问题及时报告人行营业管理部、市财政局、市教委和市人力社保局。四部门将根据实施情况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制度。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