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学生资助事务管理中心主要职能
一、负责并指导市属高校开展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北京市国家助学金评审和发放工作;
二、负责并指导中等职业学校开展政府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审和发放工作;
三、负责并指导市属高校开展国家助学贷款工作以及区县开展高校学生属地助学贷款工作;
四、负责并指导区县开展基础教育学生资助工作;
五、负责各类学校学生资助有关信息,报表的统计、汇总和数据分析工作,建立统计制度,完善信息系统建设;
六、按照市教委的要求监督、指导、检查区县和市属高校、市属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资助工作,指导、协调区县和北京地区高校、市属中等职业学校资助机构开展工作;
七、采集、汇总、上报、发布学生资助工作信息;
八、负责学生资助的咨询、信访工作;
九、组织区县、北京地区高校和市属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资助机构开展工作交流等事项;
十、完成市教委交办的其他工作。